现将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予以公布。该名单所列纳税人销售的熊猫普制金币,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相关规定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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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