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第七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暨2023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办。蓝皮书指出,我国数字经济的内部结构表现为产业数字化的企业数量、营业收入、缴纳税费远高于数字产业化,未来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点领域,也将成为最具增长潜力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论坛上还发布了《网络主播查账征收与治理研究报告》,报告指出,网络主播平均收入其实并不高甚至偏低,年收入10万以下的主播占比高达95.2%,且其成本投入通常比收入还大。收入最低层级的网络主播的成本费用率高达120%。
数字经济与财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中国经济体系演变。数字经济的本质是将各种经济活动进行数字化的表达和处理,而这对我国财税体系也带来了深远影响。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桓在数字税制建设方面,提出三个期待:第一,趁着数字经济东风,对所得税税种改革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第二,希望国家下一步改革要与数字经济对接,创新数字税收征管模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完成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第三,解决传统税收制度与数字经济存在的不适配性问题。
知名统计学者、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学术顾问许宪春教授在论坛上表示,数字经济的崛起推动了大量平台企业的涌现,这些企业提供了许多免费或低价的服务,例如微信为居民提供免费使用,然而如何将这些服务计入国内生产总值(GDP)面临一定的挑战,同时也在税收方面面临一些难题;此外,平台经济的兴起引发了大量灵活用工方式的出现,不断替代了繁杂的传统劳动形式,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与传统劳动就业方式有所不同,解决灵活用工税收方面的问题是一大挑战。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会长蔡昌在解读蓝皮书时指出,从数字经济的具体产业类型来看,数字经济内部结构表现为产业数字化程度大于数字产业化程度,但税收贡献上数字产业化贡献比例却并不匹配,整体缴纳税费较少。在国内区域结构的分布上,数字经济实力则表现出自西向东、自北向南逐步上升趋势,且华东和中南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占据半壁江山。西南逐渐比肩华北,西北逐渐超越东北。蔡昌还强调,地区的数字经济份额越大,总体宏观税负反而越低。因此,治理数字经济,要兼顾“促发展”“稳财政”两大主题。
蓝皮书编委、众合云科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副会长胡万军以“2023网络主播查账征收与治理研究报告”为题进行了主题报告。胡万军表示,近年来我国网络主播行业的用户规模和市场规模都在不断上升并且预计仍会上升,网络直播作为零工经济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对数字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网络主播平均收入其实并不高甚至偏低,年收入10万以下的主播占比高达95.2%,且其成本投入通常比收入还大。
网络主播收入及成本数据
胡万军总结指出,当前网络主播收入及税收负担呈现金字塔形,低收入主播占比大,税负率低,高收入主播虽然税负高,但占比极低,因此对于年收入50万以下的低收入主播建议采用核定征收以提高征管效率,对年收入50万以上的主播建议采用查账征收以保证征管力度。
转载自: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