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服务项目
天扬研究院
党群建设
关于我们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从事广告业服务,按照6%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企业取得进项都能抵扣吗?是按专用发票票面上的税额抵扣吗?
发布日期:2014-5-10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从事广告业服务,按照6%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请问企业取得进项都能抵扣吗?是按专用发票票面上的税额抵扣吗?
【上一篇】
公司是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但在国税报到时,核定的税种中有一项是文化事业建设费,公司不是广告公司,但在营业执照上有广告发布这项,是否就应该交文化事业建设费?如果交的话,是按收入与成本的差额缴纳,还是按收入的全额缴纳?
【下一篇】
电信业营改增三大运营企业难躲”阵痛”
友情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天扬网络学习平台
天扬财税管控平台
天扬教育公司官网
天扬技术公司官网
联系我们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81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