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和前期试点省市做法,提供担保暂不纳入本次营改增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