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适用零税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