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联合体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以业主是否同意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为前提,通过联合体内部合同或协议实现优势互补。在联合体承揽中如果联合体各方建筑业资质等级有差异,在相同专业领域根据法律规定以等级低的企业资质作为联合体的投标资质,符合业主方的招标资审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参与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