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资质共享的建筑法相关问题如何看待?
发布日期:2015-2-11

答:目前集团公司内部为适应企业的发展,树立品牌优势,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集团公司充分发挥本级和各分、子公司的资源,利用集团公司本级的管理优势,统一整合,包括人员、设备、资金、市场资源、资质等。

关于资质共享的问题,从单位角度是经营方面以集团公司为主导,利用各分子公司的市场资源,统一对外承揽,各子公司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限,不能办理一些特级资质,但市场招标要求必须提供相关资审手续,因此在经营承揽方面还是以集团公司为主导,各分子公司配合,在法律上也不属于挂靠和出借资质等违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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