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结合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进行标书和合同的编制,如在标书编制中,应根据增值税“价税分离”的原则,在工程报价中按照税前造价和销项税额分别进行编制;在合同签订中,应关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票开具要求、结算条款等相关涉税事项,对合同条款中所包含的各项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