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 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11-16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用新的防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为灰变红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颜色:第一联为蓝色,第二联为棕色,第三联为绿色,第四联为紫色,第五联为粉红色。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81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