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局对税务部门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0年11月26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予以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肖 捷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税务部门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规章目录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