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新政、防风险、助落地”公益宣讲活动 (第三期) 预告
发布日期:2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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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企业领导和财务同仁:

2020年这个春节必定让我们永生难忘!近期疫情的发展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天扬作为国家财税战线的一份子,在各行各业”疫情防控”期,全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国家出台的财税新政,倡议启动”讲新政、防风险、助落地”公益宣讲活动。本次活动自2020年2月13日—3月5日,围绕“个人所得税、个人境外所得、大企业风险管控、增值税税务规划”四大主题,共开展四期。

特邀请各企业财务精英汇聚专业智慧与力量,共商财税难题,共享政策红利!

现将第二期专题内容分享予您:

一、主题: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实务操作专题

二、时间:

2020年2月20日 14:30—16:30

三、邀请对象

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税务副部长、税务科长及主管、相关财务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人资部人员。

四、内容亮点

1.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2.取得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3.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其个人所得税应在国内还是国外交纳?

4.境外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哪些,是否包含境外强制交纳社保费用?

5.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在两个境外国家都取得工资收入并实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抵免限额?

6.境外所得实际交纳个税时未取得完税证明是否可以抵免?如何补救?

7.境外所得实际交纳个税时哪些不能抵免?

8.境外所得什么时候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9.居民个人外派至境外工作,派出单位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10.外派至境外工作的居民个人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面临哪些风险?

五、组织形式:

天扬财税集团线上移动课堂”专业讲解+互动答疑”

六、参与方式

1.微信群扫码报名

请报名的集团公司企业代表先扫码进微信群,通过转发”进群二维码”或通过群邀请相关单位人员进群。

【温馨提示】

①如您已加入”天扬公益移动课堂学习群”微信群的,不需要再扫二维码重新加群。

②若群成员超过200人无法扫码入群,请添加管理员微信”13753140276″备注”天扬公益移动课堂”。

2.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会务人员

杨晓璇 15614860877

刘 超 13753140276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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