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情况,北京市财政部门有相应的扶持措施,具体文件可以参考《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京财税〔2012〕2149 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税〔2012〕216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