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领导和财务同仁:
2020年这个春节必定让我们永生难忘!近期疫情的发展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天扬作为国家财税战线的一份子,在各行各业”疫情防控”期,全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结合国家出台的财税新政,倡议启动”讲新政、防风险、助落地”公益宣讲活动。本次活动自2020年2月13日—3月5日,围绕“个人所得税、个人境外所得、大企业风险管控、增值税税务规划”四大主题,共开展四期。
特邀请各企业财务精英汇聚专业智慧与力量,共商财税难题,共享政策红利!
现将第二期专题内容分享予您:
一、主题:
居民个人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及实务操作专题
二、时间:
2020年2月20日 14:30—16:30
三、邀请对象
企业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税务副部长、税务科长及主管、相关财务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相关人资部人员。
四、内容亮点
1.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适用于哪些纳税人?
2.取得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所得?
3.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其个人所得税应在国内还是国外交纳?
4.境外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有哪些,是否包含境外强制交纳社保费用?
5.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分别在两个境外国家都取得工资收入并实际交纳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抵免限额?
6.境外所得实际交纳个税时未取得完税证明是否可以抵免?如何补救?
7.境外所得实际交纳个税时哪些不能抵免?
8.境外所得什么时候申报个人所得税?如何确定纳税申报地点?
9.居民个人外派至境外工作,派出单位是否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10.外派至境外工作的居民个人未按规定申报个人所得税,面临哪些风险?
五、组织形式:
天扬财税集团线上移动课堂”专业讲解+互动答疑”
六、参与方式
1.微信群扫码报名
请报名的集团公司企业代表先扫码进微信群,通过转发”进群二维码”或通过群邀请相关单位人员进群。
【温馨提示】
①如您已加入”天扬公益移动课堂学习群”微信群的,不需要再扫二维码重新加群。
②若群成员超过200人无法扫码入群,请添加管理员微信”13753140276″备注”天扬公益移动课堂”。
2.如有疑问可直接联系会务人员
杨晓璇 15614860877
刘 超 13753140276
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