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件提适时推进“营改增” 医疗养老业被纳入改革范围
发布日期:2015-11-23

营业税改增值税(下称“营改增”)又有了新消息。11月23日,国务院连发两个文件均提及营改增。

2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下称《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指导意见》)中提出,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研究将尚未试点的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科学设计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设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下称《消费引领指导意见》)中提出,适时推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官方称力争“十二五”期间(即今年之前)全面完成营改增的改革目标。今年8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对营改增推进的进程表述有了细微变化,即“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而今日发布的《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指导意见》中,也提出“适时推进营改增改革方案”,这是近期国务院层面首次对营改增进展的表述。

多位专家曾对本报表示,“适时推进营改增”的表述意味着今年营改增的改革实施将延续到明年。

营改增自2012年1月试点以来,试点地区由点扩面再到全国,试点行业也陆续增加到“3+7”(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目前仅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

根据《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指导意见》,研究将尚未试点的生活性服务行业纳入改革范围。科学设计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设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税率。

本报记者了解到,营改增所指的生活服务业主要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医疗教育、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

此前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税率或定在6%,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将采取3%的征收率。

根据国税总局数据,今年上半年“营改增”共减税1102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直接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502亿元。从2012年实施“营改增”以来,已累计减税4848亿元。

国税总局称,按照改革计划,今年要完成生活服务业、建筑业和不动产、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改增”,涉及近1000万户纳税人。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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