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程分包模式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形式,每种分包模式还存在向有资质的企业分包、无资质企业或个人分包等形式,“营改增”以后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规范:
(1)规范工程专业分包
①工程总承包合同需明确工程专业分包事项或取得发包方书面认可;
②对分包商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与分包工程匹配)进行备案;
③专业分包合同采取清包模式(主材、机械等甲方提供);
④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
(2)规范劳务分包模式
①对分包商的劳务作业资质(与工程匹配)进行备案;
②劳务分包应采取清包模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难以取得进项抵扣的二、三类材料等)
③明确约定发票条款(税率、发票类型、提供发票时间)。
(3)规范个人挂靠、个人分包行为
①对于个人挂靠劳务分包单位需注意保持“三流一致”即合同、发票、资金保持一致。
②对于个人分包需在价格谈判时充分考虑成本、税收效益原则,按照建筑法的规定,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签订临时用工劳务合同,同时关注个人所得税的承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