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11]98号 –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函[20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财政部近日下发《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财库[2011]1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81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