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5

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附件对应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25日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北京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集成电路设计园2号楼E座306
电话:400-186-0200
邮编:100081
邮箱:tianyang@tianyangtax.net
网址:http://www.tianyangtax.net
关注我们